德育评估基本知识问答(一)

发布日期:2008-12-17    浏览次数:

德育评估基本知识问答(一)

1、什么是德育工作评估?

德育工作评估是使德育由软变硬,由虚变实的重要措施。按国家教委有关高等教育评估的规章对高等学校的德育工作实行两级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当地各高校(包括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德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评估。各高校负责对本校各系、各部门德育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评估。

2.德育工作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开展德育工作评估,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以德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高校德育工作必须依靠法治保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出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检验的规定,虚功实做,虚事实抓,软硬兼施,软件硬化,形成长效机制,把高校德育工作落实到实处。各高校要把检查评估过程作为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具体措施。

3.德育工作评估的意义是什么?

对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对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有利于保证高等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树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有利于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德育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德育评估工作主要包括领导与管理、德育工作条件、德育工作的实施、德育工作的效果等方面。

5.德育评估的标准?

此次德育评估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标准》(第二次修订稿),一级指标共4项:领导与管理、德育条件、德育实施、德育效果;二级指标共22项,具体为:1.1领导重视、1.2管理体制、1.3制度建设、1.4组织管理;2.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2.2学生政工队伍、2.3经费投入、2.4设施装备、2.5德育科研、3.1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3.2学生党团建设、3.3学生组织、3.4校园文化、3.5“三育人”工作、3.6劳动与社会实践、3.7专项教育、3.8日常管理、3.9特色教育、4.1校风学风、4.2学生思想政治状况、4.3重大事故、4. 4效果评价。

6.德育工作评估各项所占分数各是多少?

第一项100分,第二项100分,第三项180分,第四项120分,共500分。

7.德育工作评估结果划分为哪几个类别?

优秀、达标、不达标三类。总分在450分以上为优秀;400―449分为达标,399分以下为不达标。凡被评为优秀、达标的学校,即为通过检查评估单位,凡被评为不达标的学校,可以在整改的基础上于半年后提出第二次申请。

8.检查评估活动的组织领导与活动安排是怎样的?

(1)检查评估组成员由省委高校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高校有关专家组组成,每组5―6人。(2)检查评估组按文件规定的四个方面,开展评估活动,每校活动的时间一般为3天左右。

9.检查评估办法主要包括哪些?

(1)听取学校汇报;(2)查阅有关资料;(3)实地考察;(4)进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访谈;(5)测评;(6)反馈意见。

10.德育工作评估如何申报和受理?

凡经自查认为达标的院校,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报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提前10天将检查评估时间通知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的学校,须提供自查报告。

11.我校什么时间接受省委高校工委的检查评估?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