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应对实验室化学品可能对师生伤害事件的发生,有序地组织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控制事故扩大。特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实验经常接触到各种化学试剂,在操作过程中常伴有各种气体、蒸气、烟雾和粉尘等生成。这些化学试剂和反应生成物有不少是可燃的、有毒的、有腐蚀性的或是易爆炸的。实验仪器很多是玻璃制成的,实验过程中又经常使用灯火或其它热源加热,容易发生如失火、爆炸、触电、割伤、烧伤和中毒等事故。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现将它们发生的主要原因、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分述如下:
第一条几种伤害发生的原因、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
(一)防火
发生原因:
1.点燃的酒精灯碰翻或酒精喷灯使用不当。
2.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乙醚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
3.能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由于接触空气或长时间氧化作用而燃烧。
4.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5.电路故障
预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
2.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
4.使用酒精喷灯前应先检查盛酒精的筒有无酒精外漏,酒精蒸气出口处有无局部阻塞。
5.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在露天烧去。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7.实验室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8.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
处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器,防止火势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机溶剂泼洒在桌面上着火燃烧,用湿抹布、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灭。如果衣服着火,立即用湿布蒙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衣服的燃烧面积较大,可躺在地上打滚,使火焰不致向上烧着头部,同时也可使火熄灭。
3.扑灭化学药品、试剂造成的失火要注意以下事项:
(1)比水轻的有机溶剂(如苯、石油烃类、醚等)着火,切勿用水扑救,对于这些物质的燃烧用细砂覆盖或用泡沫灭火器扑灭。
(2)比水重且不溶于水的有机溶剂(如二硫化碳)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3)与水发生剧烈作用的化学药品着火,如金属钾、钠、镁、铝粉等切勿用水扑救。这些物质小范围的燃烧可用细砂覆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若燃烧范围较大时,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4)如果在烧杯、蒸发皿或其它容器中着火时,可用玻璃板、磁板、金属板甚至木板覆盖,通常即可使火熄灭。
(二)防爆炸
发生原因:
1.仪器装置错误,在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或操作大意,冷水流入灼热的容器。
2.气体通路发生堵塞故障。
3.在密闭容器里加热易挥发的有机试剂,如乙醚。
4.减压试验时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压力突变。
预防措施:
1、蒸馏时,仪器系统不可完全密闭。使用气体时,应严防气体发生器或导气管堵塞。
2.在减压蒸馏时,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烧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则易被抽入瓶内或冷凝器内,造成压力的突然变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毕后,应待瓶内液体冷到室温,小心放入空气后,再拆除仪器。
3.对在反应过程中估计会有爆炸危险的,则使用防护屏和护目镜。
(三)防中毒
发生原因:
1.接触了有毒物质或吸入有毒气体。
2.对有些试剂的性质不够了解,处理不当。
3.制备有毒气体的装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练。
预防措施:
1.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2.有毒药品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定的限量使用。
3.使用气体吸收剂来防止有毒气体污染空气,如氯气可以通过氢氧化钠溶液或活性炭吸收。
4.有毒的废物、废液要倒在专设的废液桶里,由实验员经过消毒处理后再酌情处理。
5.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利用实验器具贮存食品,餐具不能带进实验室。
6.手上如沾到药品,应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热水洗,也不可用有机溶剂洗手。
7.皮肤上有破伤,不能接触有毒物质。
8.实验室经常注意通风,即使在冬季,也适时通风。
万一发生中毒,一般的急救方法如下:
1.误吞毒物,常用的急救方法是给中毒者先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给以面粉和水、鸡蛋白、牛奶和食用油等缓和刺激,然后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对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内服,以促使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2.有毒物质落在皮肤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纱布擦掉,除白磷烧伤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如果皮肤已有破伤或毒物落入眼睛内,经水冲洗后,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四)防触电
实验室内触电的发生可能由于仪器外壳漏电、操作不当或对某些电器装置没有事先采取安全措施。为了预防触电,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装置都装着三相插头、插座、开关,电线全部是暗线。
2.电器设备的外壳如有破损都及时修复。
3.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设备。
万一发生触电事故,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如果不能切断电源时,要用木棍挑开电线或戴上绝缘橡皮手套等,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把触电者迅速转移到适当的地方,解开衣服,使其全身舒展。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五)防烧伤和割伤
烧伤是由灼热的液体、固体、气体、化学物质或电热等引起的损伤。为了预防烧伤,实验时严防过热的物体与身体任何部分接触。
烧伤的伤势一般是按烧伤深度不同分为三度,烧伤的急救办法应根据各度伤势分别处理。
一度烧伤:只损伤表皮,皮肤呈红斑,微痛,微肿,无水泡,感觉过敏。如被化学药品烧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除去残留在创面上的化学物质,并用冷水浸沐伤处,以减轻疼痛,最后用1∶1000“新洁而灭”消毒,保护创面不受感染。
二度烧伤:损伤表皮及真皮层,皮肤起水泡,疼痛,水肿明显。创面如污染严重,先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再以1∶1000“新洁而灭”消毒,不要挑破水泡,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请医生治疗。
三度烧伤:损伤皮肤全层、皮下组织、肌肉、骨骼,创面呈灰白色或焦黄色,无水泡,不痛,感觉消失。在送医院前,主要防止感染和休克,可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给伤者保暖,必要时注射吗啡以止痛。
割伤是由于使用玻璃仪器、锐器等不当造成的。预防割伤要求注意以下几点:
1.折断较粗的玻璃管时必须用布包好后再用力。玻璃管或棒的两端都烧熔或磨钝使之圆滑。
2.玻璃管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内时,要握住距橡皮管或橡皮塞的近端,边旋转边插入,为了易于插入,玻璃管用水润湿一下。
3.装置或拆卸仪器时,要防止仪器损坏而引起割伤。使用玻璃仪器前要检查,防止有暗损的仪器割伤手指。使用锐器如小刀、等工具都要求小心操作。
一般伤害的救护措施是:
1.割伤:如有玻璃碎屑混入伤口的,能自行取出的,必须立即取出,无碎玻屑的,可在伤口上搽红药水或龙胆紫药水,再用纱布包扎。
2.烫伤:伤口上搽烫伤药膏,注意不要把烫伤引起的水泡弄破,也不要用凡士林或油脂涂伤口。
3.被强酸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4.被浓碱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
实验室里备有救护药箱,在实验室的固定处放置。箱内贮放下列用品:
1.消毒纱布、消毒绷带、消毒药棉、胶布、剪刀、量杯、洗眼杯等。
2.碘酒(5~10%的碘片加入少量碘化钾的酒精溶液)、红汞水(2%)或龙胆紫药水(供外伤用)。注意:红汞与碘酒不能合用。
3.治烫伤的软膏、消炎粉、甘油、医用酒精、凡士林等。
4.硼酸(2%的水溶液)。
5.醋酸(2%的水溶液)。
6.高锰酸钾晶体,用时溶于水制成溶液。
第二条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校 长 刘卫东
副组长:党群校务部孙玉香
后勤处 齐 斌北校区综合管理部张宗胜
教务处 张 磊
安全管理处 朱良增
组 员: 各实验实训室主任及实验室管理员
第三条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学校各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进行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报告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学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最高指挥机构。
2.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学校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
3.在本学院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有危及学院和人员险情时,及时沟通情况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学院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结果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承办具体处置事宜。
2.负责检查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准备情况,指导、监督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3.牵头负责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勘察、取证工作。
第五条突发事件报告应急救援程序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目击者或当事人立即向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报告情况,工作组立即向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按突发事件报告应急救援流程图示进行处置。
3.突发事件报告应急救援流程图
突发 事 件(目击者、当事者)
120 → 本单位应急救援
人员工作小组→ 学校应急救援
领导小组
控制事态
↓ ↓ ↓
保护现场组织抢救 疏导人员
↓ ↓
伤员送往医院车辆物资保证
↓ ↓
调查了解事件及死伤人员情况
事故简况
事故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救援工作组 → 事故调查
第六条突发事件现场的保护及具体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力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救援。
2.事件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财产、疏散(导)人员。
3.详细记录案情,绘制事件现场图,进行现场拍照。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等。
第七条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教务处 88253007
南校安全管理处 88253110
北校安全保卫处1572511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