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党委通知,经报学院党委书记同意,现将做好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的计划分配
2012年市教育局下达我院的发展党员计划60名,已按计划数分配各党支部。上半年,各党支部已发展党员29名,其中:发展教职工党员6名、学生党员23名。按照分配方案,下半年的31名计划均为发展学生党员
二、发展党员应把握的原则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组织发展程序、组织发展工作的要求和分配的计划进行。
2、发展学生党员的对象应是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经过党支部一年(含)以上培养、参加过学院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成绩优秀、品学兼优、骨干作用好、参加社会实践特别是在学院招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三、上报拟发展预备党员的备案材料
按照市教育局党委通知要求,民办学院基层党组织按照组织程序,对拟发展的预备党员需上报市教育局党委进行备案,待市教育局党委对各单位上报备案情况批复后,再按程序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备案格式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