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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国征〔2012〕4号)精神,学院面向2012届毕业生开展入伍预征宣传、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2012届统招的全日制毕业生,男性。

二、报名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至24周岁。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29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预征流程

1.7月20日前,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nhttp://zbbm.chsi****.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上报至学院武装部。

2.7月31日前。学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报名学生的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10月底前,全国预征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四、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2.优先选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为每学年6000元。

4.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5.就业安置优惠。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学院武装部接受相关政策的咨询与服务。

联系人:李 臣88253009 14763001888

武 装 部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