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文明办、济南市经信委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济南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济工[2014]28号),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参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推荐表彰奖项
2013――2014年度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奖项为:全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全市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师德建设深入扎实,岗位技能培训成效明显,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工作机制运行高效,诚实守信,劳动关系和谐,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贡献突出。
2、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校园活动,调解劳动关系矛盾措施及时有效,建设和传播以教职工为本的先进校园文化、教职工文化。
3、自觉履行服务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社会形象良好。
4、被推荐者应获得过近两年来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或同类表彰。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无私奉献、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
3、具有优秀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4、被推荐者应获得过近两年来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或同类表彰,以一线教职工为主。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印制的“推荐表”(主要事迹500字左右),并附2000字事迹材料。
2、推荐名额:各分工会根据通知中确定的推荐条件,可向学院工会推荐集体和个人各1个。经学院党委研究后,由学院工会向市教育工会申报。若没有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请电话告知。
3、推荐上报时间:推荐材料和推荐表10月10日前报学院工会,并报电子版。
学院工会电子信箱:ycxygh@126**** 电话:88252119
附件:
1、《济南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集体推荐表》
2、《济南市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