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的就是让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如何才能当家作主?要靠制度。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说,要让人民当家作主,没有制度必然混乱无序、寸步难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正是依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这一点不容置疑。不过也必须承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正是看到了这些“不完善”和“不足”,我们党一直强调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努力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与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能更好地体现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要遵循制度建设的一般要求。更重要的是,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还有自己的更高要求,也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我们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建设一个更加民主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