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响应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鲁市监竞争字〔2024〕37号文件,我校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确保收费工作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为此,我校成立了收费自查工作小组,并于2024年3月5日至3月22日对2022年以来的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
在自查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督查室、财务处联合成立了工作组,发布了自查通知,明确了自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积极收集师生及合作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全校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各自领域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并及时反馈了自查结果。
为确保自查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办公室、督查室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和指导。自查工作重点针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服务性收费自愿性与非营利性原则等方面,面向校内及校企合作单位展开。